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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1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缴纳增值税的销售额,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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