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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所得税税率不同情况下如何申报所得税

      某企业总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存在适用公司公司注册注册不同税率的情形,此时企业所得税应如何计算申报?

  【解答】

  根据第二条“关于总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公司注册时企业所得税款计算和缴纳问题”的相关规定,预缴时,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的比例和第二十三条公司注册规定的三个因素及其权重,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再按照国税发[2008]28号文件第十九条规定的比公公司注册司注册例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三因素及其权重,向总机构和分支机公司注册构分摊就地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汇缴时,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应按上述方法并采用各分支机构汇算清缴所属年度的三个因素计算确定。

  除有关规定外,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不得按照公司注册上述总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计算方法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应按照企业适用统一的税率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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